生意社2009年01月07日讯
范美忠也许没想到,刚逃离一场现实地震,又经历了一场震级不亚于8.0的网络强震,而震源源自其个人博客上一篇《那一刻地动山摇》的帖子。这场地震,让名不见经传的一名普通教师,一下成了眼下最红的网络名人,更有了一个专属于他的网络绰号——“范跑跑”。
“范跑跑”之所以快速成名,具备了几个关键要素:无耻,执着,懂文化。倘若一个不学无术的流氓在街上喊:杀人无罪,强奸有理!相信没几个人会理睬。而当以“传道、授业、解惑”身份出现的范美忠在网络喊出“弃母无罪,逃命有理”的悖逆言论时,让原本索然无味端坐电脑前温文尔雅的一群,顿时精神抖擞,兴致盎然,面目狰狞起来,仿佛蚩伏已久的猎人看到了久违的猎物。
“范跑跑”作为异端出现在众人面前,试图以荒谬过头的言论挑战传统道德观。显然,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博弈,这是一场级别不对称的对垒,力量对比如此悬殊,输赢本该较量之前立见分晓,以致于每个人都想一试身手,对范美忠进行“再教育”。当人人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拿着狼牙棒,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齐声呐喊,声势之浩大,巍巍壮观;相比之下,处在道德低洼地的范美忠,势单力薄得让人“同情”。
诧异的是,地震面前落荒而逃的“范跑跑”在众人“群殴”下却并未屈服,他的执着更激发了众人的斗志。媒体也不失时机掺和进来,无疑让“群殴”事件再度升级,引来更大范围的“围殴”。讽刺的是,随着闹剧愈演愈烈,范美忠迅速走红,不仅登上了各大媒体的版面,还公开参加电视辩论,甚至有某国际知名品牌邀其代言,“范跑跑”三字更飘洋过海,声名远扬。
“范跑跑”赢得了比英雄人物更多的关注,应该感谢媒体的“厚爱”。一件孤立的个体事件被媒体揪出来大肆炒作,不能不佩服媒体“独特”的视野;一个无聊的话题被媒体拿来引发公众讨论,不能不佩服媒体“独特”的口味。“范跑跑”的谬论原本只在其个人网页上发酵,并不会熏染到众人。而现在,他无疑被当成了公众人物来对待;他的个人观点被当成了主流思想来批判。
当众口一词豪情万丈对他口诛笔伐的时候,我们可能忘了,我们攻击的对象只是一个和我们一样端坐电脑前的普通网民,仅仅因其个人的错误言论,就遭致一场排山倒海式的道德群殴。情形很象一个被众人围殴的小偷,遍体鳞伤的代价仍不能满足施暴者的惩罚欲望,人人脸上洋溢着胜利的微笑,殊不知,在这一刻,小偷的罪行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众人以正义之名行侵权之实反被认为理所当然应引发的思考。
他毕竟不是沙朗.斯通,只是个不知名的普通教师而已,他尚不具备影响大众的能量,他的个人观点,不可能成为意识主流。对他过高的关注,显然是将其拔高到了一个与其身份不相称的高度,反而让他拥有了“翻大浪”的能量,有可能影响到一部分人的思想。对待一个普通人的错误言论本应不予理会,任其自行湮灭,而不是大张旗鼓为其推波助澜。
舆论的杀伤力是惊人的,这场几乎全民参与的“群殴”风暴,让范美忠成了牺牲品。因个人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范美忠被迫向全社会道歉,并遭到学校解聘。这是一场多么“伟大”的胜利啊!这是网络的丰功,这是媒体的伟绩!
“范跑跑”的身败名裂也许符合很多人的期望,就如同小偷被揍得奄奄一息不能动弹能激发某些“道德人士”的快感一样,似乎代价的惨重程度与快感成正比。然而,当一群人打着“道德”的名号让一个人为所犯过错付出远远超过所应承担的代价时,这种行为本身称得上“道德”吗?让“范跑跑”成为众矢之的,到底是提高了道德水平还是降低了道德标准?举全民之力和“范跑跑”较劲,到底是提高了道德档次还是降低了道德门槛?小孩和大人对打,胜负显而易见,但,胜利者是真正的胜利吗?
“范跑跑”本不是名人,互联网让其成为名人,还有了自己的粉丝团;他的谬论本见不得光,媒体让其充分曝光,还堂而皇之登上大雅之堂。
如果先前那个流氓学了点文化,再来网络喊“杀人无罪,强奸有理”,是否会成下一个“范跑跑”呢?